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場地租借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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場地租借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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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放租用時段三個小時為一時段 早上時段:09 : 00~12 : 00 下午時段:14 : 00~17 : 00 晚上時段:18 : 30~21 : 30 ※ 注意事項: 1.租用場地時間,會提供提早30分鐘會場佈置時間,若需額外時間或提早佈置,則應照加時費規定另支付租金。 2.租借以3小時為一時段計費,未滿3小時,仍以一時段計算;加時費:每60分鐘 (教室A-$1000元 教室B-$800元 教室C-$700),未滿60分鐘仍以60分鐘計。 3.若下一時段有其他單位使用則不得加時。 取消與變更 口頭、Email、書面、線上訂單…等各式洽詢皆不保留檔期,須於訂金繳付後才會提供檔期保留服務,未付訂金者不保留檔期。1.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,如天災(依縣市政府公告停班為準)、戰爭,因而導致場地之使用取消或變更,得與本中心重議檔期,如因此解約,相關已繳費用本中心無息退還。2.已付訂金,改期或取消檔期除第一項原因外,申請單位以任何理由取消合約或要求另議檔期,需於使用日30日前以書面向本中心申請異動,經核准後始得延期一次,費用不退還,將保留折抵下次租借。違者收取50%違約金。上述異動以一次為限,異動後須如期使用,再有異動將不予受理。使用日(含)前7天內,不接受申請單位以任何其他理由取消合約或要求另議檔期異動,亦不退費。(例:申請使用日10/17,則10/11~10/17要求取消或延期均不與受理亦不退費。) 場地使用規範高雄車站NO.1會議場地以下稱甲方,租用客戶以下稱乙方。1.場內用餐清潔費:500元/時段。(本中心未提供餐飲代訂服務) 2.本中心監控設備嚴禁觸碰、屏蔽,監控設備僅供保全維安使用,目的為保護本中心與申請單位彼此雙方之權益,並維護場館環境安全,如有違反,所造成之相關費用概由乙方負責賠償。 3.場地佈置或借用物品應事先徵得本中心同意,使用完畢應負責回復原狀或返還。 4.場地已粉刷之牆面不得塗寫釘掛,黏貼請使用環保黏土、無痕膠帶,若造成牆面毀損,收取維修費$1,800元。家具可搬動以能復原為原則。 5.本中心全館全面禁煙,禁止飲酒。(品酒類課程活動可事先提出申請,經核准後例外。) 6.活動進行時請控制音量,不得影響周邊他人使用權益,必要時本中心得逕行終止場地租借。 7.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裝置耗電量大之電器設備,若需裝置須提出申請繳付相關費用並有最大量限制,常見高耗電量電器收費標準:吹風機、電磁爐、烤箱、微波爐、電熱水壺…等每台每時段/100元,其他未列之設備將另行審核計價。若有違反造成甲方任何之損失,乙方應負責善後及賠償。 8.申請單位應於活動結束後將場地桌椅排列回復原狀,清潔乾淨,油膩污垢應以清潔劑洗淨,垃圾裝袋,並將非本中心所提供之物品或佈置等拆除運離會場。 9.申請單位在租用場地期間,負有妥善使用及保管場地之責任,若造成公共災害,或本中心或第三人之生命、財產之受有損害者,概與本中心無涉。 物品寄放規範1. 寄放物品每件每日/$100元,未滿24H仍以一日計算。 2. 租用每時段可接受免費寄放一件物品。 3. 寄貨前必須先行聯繫本中心,並給予充分資訊(貨運公司,寄出時間,寄達時間,寄件單位,聯絡人,連絡電話。),未聯繫者本中心將拒收物品。 4. 寄放物品不接受零放,必須以紙箱包裝好,長寬高不超過150CM ,每超過150CM以另加一件計。 5. 寄放物品外箱請以A4紙張標注寄放單位,訂單號碼,寄放日期起迄,連絡人,聯絡電話。 6. 請於活動開始前2天內到貨,提早到貨超過兩天者,本中心拒收物品。 7. 活動結束後請將寄放物品撤離,如有需長期寄放者以每件每日/$100元計算。 損害及賠償使用本場地及相關設備器材,應善盡維護保管責任,並遵守本租用管理辦法,若有任何違反或損壞,應負責賠償或修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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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車站NO.1場地租借 KAOHSIUNG NO.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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